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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昨天晚上接到前男友寄來的一封信,
其實,正確地來說,是他回了我很久之前寄給他的信,
原信中,我跟他索討之前放在他那邊、還沒有還我的東西,
至於他的回信嘛…如下:
抱歉
現在才看到妳的信
外套跟磁鐵我會寄給你
講義我找了很多次
家裡、學校也找過了
但是一直沒找到
如果我搬家整理時發現
我會再寄給妳
最近好嗎?
天冷了多添加衣服
妳的生日也快到了
預祝你生日快樂
XX
對了...不要傳簡訊給我
妳的簡訊會被擋掉
我目前還沒打算改設回來
哎…前面還寫得很客氣,最後面的附註喔…還真的令人跌破眼鏡。
不過,既然人家好歹是寫了信過來,
那我還是回了一封不卑不亢、有禮亦有理的信給他。
今天下午和美國的Kyle聊到這件事時,Kyle直叫離譜,
說他前面寫那些就算了,最後附註這幾句話,
搞得好像是人家一定會寫簡訊給他、常寫簡訊給他似的。
哈哈哈…這麼看來,好像我四周的人比我還反彈喔!!
其實呢…對於他呢!!我已經沒什麼感覺了,都已經過往雲煙了嘛!!
不管過去是發生什麼事,那畢竟都已經是過去式了,
兩個人也都不小了,再拿這些事來吵誰對誰錯、誰又欠了誰,
未免也太過小家子氣和幼稚可笑。
以後,他走他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有機會見了面,我也還當他是我的大學同學,
該有的風度、該給他的尊重和祝福,我一樣也不會少給他,
不過,頂多也就是這樣子了,我不可能再留戀過去的情份了。
以後,我的好、我的溫柔、我的照顧和體貼,
就只有現任閃光和未來老公有啦!!選擇放棄的人是不該來跟我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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